問題詳情

7.教育部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精神,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權益,特擬具《強迫入學條例第12條》修正草案,刪除其中據有歧視性及未盡明確之相關用詞,如:殘障、疾病、發育不良…等,修正為適齡國民「因健康條件」申請暫緩入學之規定;另為保障身心障礙學生之受教權利,刪除重度智能障礙學生得免強迫入學之規定。上述修正草案所發揮的法律功能,與下列何者相同?
(A)建立校園性騷擾的防治措施
(B)取締違規停放車輛的駕駛
(C)提供無力負擔訴訟費用的民眾法律扶助
(D)禁止國內象牙交易維持全球生物多樣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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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年級】

【評論內容】X(A)物質X匱乏時,冰棒即是美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