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Yu Lin】評論
(D)在三讀會完成並通過議決後,法律之制定程序即完成,但是法律要產生實質效力,還須將法律咨請總統公布後才能發生效力。
【alex0719.chan】評論
若要立法,首先必須進行「提案」,可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或黨團提出,預算案則僅限由行政院提出。草案提出後,會送交「程序委員會」進行審議。在程序委員會中,秘書長會排定要討論案件的日期,委員會審核後會將草案送交印刷(複印),並列入議程中的報告事項。提案在議程中進行「一讀」(朗讀標題),之後可送交相關的委員會(例如: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等)討論審查,或經由院會決定後,直接送交「二讀」。委員會中會針對送交過來的提案,聽取提案人的報告,有時還會邀請和法案內容相關的專業人士提出意見(有時也會舉行「公聽會」)。之後進行討論,並修正提案的內容。達成決議後,會將議案送至二讀程序。在二...
【lovehina1231】評論
(A)第一讀會:由主席將議案宣付朗讀,及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要先交給程序委員會排議程吧
【得榮 郵局已上榜謝謝大家】評論
三讀後還要經過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