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圖 3 是 1902-1933 年間,臺灣甲、乙兩類數量的比率變化。圖中的甲、乙分別是指:

【asasas1155】評論
1902-1933年臺灣尚在日本殖民時期,臺灣總督府在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6月頒布「製糖廠取締規則」,實施製糖許可制與原料採取區域制度,對日資有利,原本民間蔗農因被「設限」不得越區出售甘蔗,只能賣給政府指定區域內的糖廠,亦不得把甘蔗用作製造砂糖以外的用途,任由製糖會社剝削,大正14年(1925年)因此爆發「二林事件」,打開了1920年代農民運動的抗爭大門。後來日本經濟學者矢內原忠雄說:「甘蔗糖業的歷史即是殖民地的歷史」,臺灣經濟史上也有一句俗諺:「第一憨,替人選舉做運動。第二憨,種甘蔗乎會社磅」,所以,題內甲為舊式民間的蔗農工廠,乙為日資採取西式高科技的新式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