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公務員甲涉嫌收賄,檢調人員經長期蒐證後,見時機成熟時,將甲拘提到案。在經過連續十小時偵訊後,認為甲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滅證據與勾串共犯之虞,乃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有羈押之必要,乃裁定予以羈押。問甲如對該羈押之裁定不服,應如何救濟?
(A) 向原法院聲明異議
(B) 向原法院提出準抗告
(C) 向直接上級法院提出抗告
(D) 向直接上級法院聲請撤銷羈押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2727
統計:A(3),B(10),C(23),D(3),E(0)

用户評論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C)刑訴法403條1項 : 當事人對於法院之裁定有不服者,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