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夢芸】評論
第70條 以收取天然孳息權利之人,在權利存續期間,取得與原物分離之孳息.樹上果實上未分離,故老張沒有權利!!
【Ya-Ting Chang】評論
66: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Fifi Wilson】評論
土地所有權人 包涵土地上所有物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