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發生前二年內,在境內居留合計逾多少天,為經常在我國境內居住?
(A)91 天
(B)183 天
(C)365 天
(D)兩年內每一年都逾 91 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0821
統計:A(8),B(94),C(286),D(7),E(0)

用户評論

rh_ko】評論

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 4 條第 II 項本法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係指被繼承人或贈與人有左列情形之一:一、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者。二、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時間合計逾三百六十五天者。但受中華民國政府聘請從事工作,在中華民國境內有特定居留期限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