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濺濺 -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4171
統計:A(89),B(578),C(139),D(77),E(0)

用户評論

Yan】評論

(A)(C) 第 10 條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B)  第 57 條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D)  第 20 條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Ennis Jang】評論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

小銀】評論

一樓,可以按編輯鈕來修改你的留言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