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 Lin】評論
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第 十五 條校外教學---照顧者與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人數比例不得逾一比八;與二歲以上未滿三歲之幼兒人數比例不得逾一比三;對有特殊需求之幼兒,得安排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或志工一對一隨行照顧
【小七】評論
2歲1:39位幼兒,大人:3位3歲以上1:8 57位幼兒,大人 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