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琦琦】評論
推定甲與乙對於 A 地有租賃關係
【Jenny】評論
第425條之1(土地所有人與房屋所有人之租賃關係)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前項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
【Damaris】評論
選項(A)A地、B屋為個別獨立之不動產,且甲對之有所有權,所以甲得單獨讓與與B屋給乙,契約有效成立。選項(B)和(D)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時得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449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民法第425條之1第一項參照)。即租賃期限不受20年之限制。選項(C)上開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民法第425條之1第2項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