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受主管機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解除職務之處分者,於幾年內不得擔任投信事業或投顧 事業之發起人、負責人及業務人員?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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