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特殊教育經費在地方縣市,不得少於當年教育預算的百分之多少?
(A)1%
(B)3%
(C)5%
(D)7%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1827
統計:A(0),B(81),C(1484),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宋立婷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中央 4.5%

【用戶】陳祈呈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依照98年特殊教育法~~~ 第九條(特教預算之編列)   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