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乙死後,甲心情極糟,乃以飆車發洩。某日將重機車騎上高速公路後,以時速200km/hr之速度狂飆,終因失控撞上分隔島致半身癱瘓。甲事後乃向A公司請求意外事故之殘廢給付,A公司乃抗辯:甲之行為縱非故意,亦已達重大過失程度,拒絕理賠。問A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10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3978
統計:A(9),B(800),C(37),D(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土地增值稅特別稅率-自用住宅用地

用户評論

Joseph X Tsai】評論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23條1項: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第23條Ⅰ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指【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四項設施尚未建設完竣而言。Ⅱ前項道路以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為準;自來水及電力以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為準;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Ⅲ公共設施完竣之範圍,應以道路兩旁鄰接街廓之一半深度為準。但道路同側街廓之深度有顯著差異者或毗鄰地形特殊者,得視實際情形由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