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elly770413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一)形式上意義的犯罪:法律賦予刑罰或保安處分效果的行為。(二)實質上意義的犯罪:犯罪為「不法」、「罪責」、「應罰」的行為。不法:該行為對法益造成侵害,而不違法規範所允許。罪責:行為人基於自由意思所為犯罪行為決定,或對法益侵害疏忽心態而要求行為人負擔刑事責任。應罰:須以刑罰使能對於行為人有效制裁。
【用戶】kelly770413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一)形式上意義的犯罪:法律賦予刑罰或保安處分效果的行為。(二)實質上意義的犯罪:犯罪為「不法」、「罪責」、「應罰」的行為。不法:該行為對法益造成侵害,而不違法規範所允許。罪責:行為人基於自由意思所為犯罪行為決定,或對法益侵害疏忽心態而要求行為人負擔刑事責任。應罰:須以刑罰使能對於行為人有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