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不是鐵路事業之權利?
(A)土地徵收申請權
(B)鐵路警察之設置權
(C)無人認領物品之取得所有權
(D)自行調整運價之核定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20455
統計:A(5),B(3),C(2),D(243),E(0)

用户評論

【用戶】鄧豆子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1.事業獨占權:係指事業,僅由特定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享有經營的權利,其他人均不得經營者。鐵路法第3條:「鐵路以國營為原則。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之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應經交通部核准。」2.土地徵收申請權:興建鐵路所需之公共設施等時,得依土地法之規定申請徵收用地之權利。鐵路法第7條第1項:「鐵路需用土地,得依土地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徵收之。」3.稅捐減免權:係指立法者為促進鐵路事業之發展,而以法律明文規定鐵路事業所得享有的稅捐減免之權利。鐵路法第17條第2項前段:「前項項輸電系統之線路,得於空中、地下、水底擇宜建設,免付地價或租費。………….。」4.營運優待權:係指立法者為促進鐵路事業之發展,而免除檢查、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