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關於課稅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併計死亡受益人之綜合所得稅課徵
(B)併計死亡受益人之遺產稅課徵
(C)由死亡受益人之繼承人繳納贈與稅
(D)由信託關係之受託人代為扣繳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7949
統計:A(18),B(364),C(20),D(53),E(0)

用户評論

Ula Beaty】評論

第三條之二(90.6.13.新增)(信託及遺產稅之課徵)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應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時,應就其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未領受部分,依本法規定課徵遺產稅

Ula Beaty】評論

立法理由明定信託須課徵遺產稅之情形。遺囑信託具有遺贈性質,其信託財產於遺囑人死亡時,仍屬遺囑人所有,依現行法規定,應併入遺囑人之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爰於第一項規定之。信託關係存續期間,發生受益人(包括自益信託之委託人及他益信託之受益人)死亡之情事者,若受益人應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有尚未實現之部分,係包含有實體之財產或無實體之財產,而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死亡所遺之信託利益權利未領受部分具有利益,爰於第二項明定應課徵遺產稅。

goup】評論

是對遺囑人課稅?不是課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