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cat Su】評論
「校系檢定」為各校系自訂的標準,適用於以該系為志願的考生,目的在考查學生是否具有進入某校系學習所需之基本學科能力。於甲案第一階段實施,於丙案就是現行聯招的高均低標檢定。
【Springsong C】評論
B~有2個錯誤。1是考試分發的檢定是看學測而非指考成績。2是指考是以原始分數加權後來看,是在通過檢定後採計時使用這題題目不完整,B應改為~採用「指定科目考試」成績的….因為考試分發程序是:1.英聽:各校自訂標準,可為「A、B、C、不檢定」~英聽的成績分級是「A、B、C、F」2.學科能力檢定:學測成績的頂、前、均、後、底標,至於看那幾科、標準則各校系自訂3.指定科目考試及術科考試成績加權:以原始分數乘以各科加權比例,再加總。各校系自訂所採計的科目及方式參考:108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 p.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