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努力拚上榜】評論
桃園市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流程申請鑑定安置事宜【管道一】採初選、複選二階段進行 一、初選:符合申請資格規定之學生或【管道二】書面審查未通過者。(一)觀察、推薦 1.經專家學者、教師、學生家長觀察或學生自我推薦,需填寫「創造能力優異特殊需求學生特質檢核表」 2.各校對於身心障礙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主動進行觀察與積極發掘,並提供必要之協助。【管道二】書面審查 適用對象:符合申請資格且於近三年內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創造發明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