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健康】評論
第 6 條輔導工作應視學生身心狀況,施予下列三種層級之輔導: 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學生身心健康發展進行一般性之輔導。二、介入性輔導:針對適應困難或瀕臨行為偏差學生進行專業輔導與諮商。 三、矯治性輔導:針對嚴重適應困難或行為偏差學生進行諮商或轉介,並配合轉介後身心復健之輔導。 第 7 條發展性輔導內容如下:一、實施新生始業輔導,增進學生之生活適應能力。 二、協助學生瞭解高級中學之教育目標,並認清各學科之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及選課方式與原則。 三、實施各項輔導活動,增進學生解決問題之能力並建立健康之價值觀與人生觀。 四、提供相關活動與課程,輔導學生規劃生涯藍圖,增進...
【Cathy Fang】評論
介入性輔導內容如下: 一、進行生涯未定向學生之生涯諮商。 二、協助適應困難學生轉換學習環境。 三、提供學習困難學生之學習輔導。 四、提供行為偏差或適應困難學生之心理諮商。 五、熟悉校園危機處理小組之運作方式,以減低危機事件對學校及師生之傷害。 六、其他相關介入性輔導事項。
【今年必上】評論
103年新法第四條學校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三級輔導。前項所定三級輔導之內容如下:一、發展性輔導:針對全校學生,訂定學校輔導工作計畫,實施生活輔導 、學習輔導及生涯輔導相關措施,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社會適應及 適性發展。二、介入性輔導:針對經前款發展性輔導仍無法有效滿足其需求,或適應欠佳、重複發生問題行為,或遭受重大創傷經驗等學生,依其個別化 需求訂定輔導方案或計畫,以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小團體輔導等措 施,並提供評估轉介機制,進行個案管理及輔導。三、處遇性輔導:針對經前款介入性輔導仍無法有效協助,或嚴重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重大違規行為等學生,配合學生特殊需求,引進心 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司法介入、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故本題已不適用新法 應為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