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Wen Chen】評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1條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Aimee Kung】評論
總統、副總統各組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時,應補貼其競選費用。
【愛作夢的平凡人】評論
搞笑記法:總統選舉,炮灰組票數只要過當選組票數的三分之一就能領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