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ni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保險法§116
【用戶】Buscle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保險人不得拒絕其恢復效力。 保險人未於前項規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到前項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恢復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