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函的結構,採用「主旨」、「說明」、「辦法」三段式,案情簡單者,得用「主旨」一段完成,不必硬性分割為二段、三段; 「說明」、「辦法」兩段段名,均可因事、因案加以活用。
【龍巧(106年度已上榜)】評論
這問題是沒打完還是故意的?看錯多對少,只好選一個對的
【好貓咪】評論
現行公文程式: (A) 計分七類公文程式條例 第 2 條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時用之。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三、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六、其他公文。故為六類(B) 咨為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公文程式條例 第 2 條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C) 凡上行文皆用呈 文書處理手冊函: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有所請求或報告時。(D) 公文文字應古奧深嚴 公文程式條例 第 8 條 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