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甲在某大學研究所考試中,事先竊取試題應考,使原本可能名落孫山的自己金榜題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 137 條的妨害考試罪,因為研究所入學考試非屬依考試法所舉行之考試
(B)甲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37 條的妨害考試罪,因為竊取試題屬詐術或非法之方法
(C)甲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 137 條的妨害考試罪,因為其行為不必然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D)甲的行為構成刑法第 137 條的妨害考試罪,因為其行為已經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 ★★★ 137 ...

ops】評論

刑法 第137條-妨害考試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