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昱】評論
( 民國 101 年 10 月18 日修正)年滿十八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未滿二十歲者,於訂立勞動契約時,應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機關方得進用。16歲是94年版的 有比101/18更新的嗎有錯請指正
【松岡洋子】評論
但前面說18歲;後面又扯到20歲...請問那到底是幾歲...我這白癡真的搞不懂啊...T口T|||
【chens5b7】評論
年齡主要是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但是未滿20歲要訂立勞動契約的話必須法定代理人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