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議案之表決,如經出席人提議唱名表決,並得多少比例以上之贊同,即應採用?
(A)五分之一
(B)五分之二
(C)四分之一
(D)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6081
統計:A(1079),B(46),C(62),D(528),E(0)

用户評論

【用戶】ling hsie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出自會議規範第55條第4項 唱名表決。唱名表決之方式,如經出席人提議,並得五分之一以上之贊同,即應採用。出席人應名時,應起立答應「贊成」、「反對」或「棄權」。如未應名,再唱一次,但不得三唱。

【用戶】Lin_400AndMe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宏典的書有。

【用戶】NoOneCanFBm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郭寯 沒有

【用戶】Edward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三民 郭妍的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