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 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何者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以研訂教育經費計算基準,計算各級政府年教育經費基本需求及各級政府應分擔數額?
(A)立法院
(B)行政院
(C)教育部
(D)財政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3762
統計:A(0),B(63),C(26),D(0),E(0)

用户評論

s】評論

13~17人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合計不得低於二分之一

Goldenfight】評論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修正 第 9 條 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其任務如下:一、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二、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之計算。三、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應分擔數額之計算。前項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由學者、專家、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機關代表組成,其中學者及專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其組織及會議等相關事項,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