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 a1、a2、……、a50 等 50 人於民國 99 年 3 月間一起搭乘甲運輸公司之遊覽車出遊,因該車司機乙駕駛不慎而發生車禍,導致 a1、a2、……、a50 各發生身體及財產上損害。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 a3、a4、……、a50 等 48 人在第一審合意選定 a1、a2 為當事人(被選定人),由 a1 及 a2 為50 人全體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第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a1 提起上訴,其上訴效力不及於 a2
(B)若 a3、a4、……、a25 等 23 人合意選定 a1、a2 為被選定人為其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此時可公告曉示命 a26、……、a50 併案請求,若未併案請求者,其後不得另行起訴
(C)若 a1、a2、……、a50 等 50 人係某丙電子公司員工,可選定丙公司為被選定人為其進行訴訟
(D)若 a2、a3、……、a50 等 49 人合意選定 a1 為被選定人為該 50 人全體對甲公司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經法院判決原告訴之聲明全部勝訴確定,a50 得持該確定判決聲請法院對甲公司財產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1875
統計:A(1),B(5),C(7),D(43),E(0)

用户評論

jackmaverick2】評論

被選定人所提起之訴訟的既判力並不及於未參與共同選定或未併案請求之其他共同利益之權利主體,不妨礙其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