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我國目前對於行政計畫期程的劃分方式,長程計畫是指幾年以上的計畫 (A) 9年以上 (B) 8年以上 (C) 7年以上 (D) 6年以上~解析 :一、「短程計畫」:(一) 即「2年以內」應該「完成」的「計畫」。(二)「短程計畫」常因「業務需要」更改。二、「中期計畫」:(一) 即「2年~5年以內」應該「完成」的「計畫」。(二)「中程計畫」 常屬於「高階層」瞻望「未來業務需要」與「社會經濟變遷」而「訂定」之。三、「長程計畫」:(一) 指「超過 6年以上」的「計畫」。(二)「長程計畫」多屬於「原則性」與「分析性」的「計畫」。(三)「長程計畫」的「重點」置於「目標」與「策略」的「選擇」,以作為「中程計畫」的「依據」。(四) 此外,此類「長程計畫」應具有「高度彈性」,以適應「環境變化」的「需要」。
【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1-2F是大學研究中心的計畫設定,3F大大,才是行政計畫期程
【y080311】評論
我的講義上寫10年耶.....????????
【105地特四等一般民政已上】評論
樓上你該不會是買xx社的講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