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品君】評論
財產養護之檢查,依下列辦理: 1、緊急檢查:重大災害後,立即辦理。 2、定期檢查:每半年辦理一次。 3、不定期檢查:必要時,隨時辦理。
【松岡洋子】評論
天!!我怎會看成要選"錯誤"選項??!!(撞牆!!)
【Yinghui Lin】評論
定期檢查: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緊急檢查:重大災害後立即辦理。不定期檢查:遇必要時隨時辦理。
【Ivy Chen】評論
第 44 點
【snoopy75smb】評論
(A)除特殊情形,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定期檢查(O)(B)重大災害後應立即辦理不定期檢查(X;緊急檢查)(C)機關首長認為必要時,得隨時辦理緊急檢查(X;不定期檢查)(D)檢查人員應填具財產檢查單報請核閱(O)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5章 財產之養護第 44 點財產保養狀況之檢查,由財產管理單位或會同相關單位,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定期檢查:每年至少辦理一次。但非公司組織之國營事業,為因應特殊情形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二)緊急檢查:重大災害後立即辦理。(三)不定期檢查:遇必要時隨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