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結婚證明書及離婚證明書之格式,由何機關定之?
(A)鄉(鎮、市、區)公所
(B)戶政事務所
(C)直轄市、縣(市)政府
(D)內政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06858
統計:A(0),B(43),C(20),D(886),E(0)
用户評論
【用戶】紫狐狸(佳薇)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05621號令修正公布,第10條刪除了。
【用戶】暖光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六十六條之一 本人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證明書、離婚證明書、婚姻紀錄證明書、遷徙紀錄證明書或姓名更改紀錄證明書;本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前項證明書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