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泡芙】評論
土地買賣登記實屬確認處分,亦為一種行政處分喔!確認處分:確認處分包括對法律關係存否之確認,以及對人之地為或物之性質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義事項的認定。EX:土地登記、耕地租約登記、商標專用權範圍之評'定皆屬之。(參照林清老師行政法總論:) )
【Ming Hugh】評論
我想這題重點在於"准予土地買賣",但用詞太曖昧了...
【Yilu Chen】評論
准予土地買賣應該是行政機關已經作成行政處分,過戶登記應該已經是事實行為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