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法律上之名稱為何?
(A)無因管理
(B)侵權行為
(C)不當得利
(D)契約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1481
統計:A(7),B(19),C(79),D(0),E(0)

用户評論

【用戶】一定要考上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不當得利之構成要件1.無法律上原因2.受有利益3.致他人受到損害4.受益和受損兼具因果關係侵權行為之構成要件1.行為人有故意或過失2.有加害行為存在3.被害人有損害發生4.加害行為和損害間具有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