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5-3條規定,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或勞務,如有隨銷售附贈禮券、獎勵積點或保固服務等,該附贈部分相對應之收入應如何認列?
(A)遞延至兌換時認列
(B)銷售時認列收入,不得遞延
(C)不需認列收入
(D)銷售時或兌換時認列,視情況而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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