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導遊人員執行導遊業務時,接待旅客至野柳地質公圜旅遊,發現所接待之旅客有損壞自然資源或觀 光設施行為之虞,而未予勸止,對該導遊人員得處新臺幣最高多少元以下罰鍰?
(A) 1萬5千元
(B) 2萬元
(C) 2萬5千元
(D) 3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6364
統計:A(126),B(7),C(14),D(51),E(0)
用户評論
【古美門研介】評論
第 58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逕行定期停止其執行業務或廢止其執業證:二、導遊人員、領隊人員或觀光產業經營者僱用之人員,違反依本條例所發布之命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