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司法院大法官對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之解釋意旨?
(A)平等原則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
(B)立法者基於社會政策考量,尚非不得制定法律,將福利資源為限定性之分配
(C)法律不得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之目的,而為合理之不同處置
(D)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為合理之區別對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4577
統計:A(222),B(680),C(3501),D(299),E(0)

用户評論

【用戶】ShiuShi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釋字211 憲法第七條所定之平等權,係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並不限制法律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之目的,而為合理之不同處置。

【用戶】Jiunyu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所以C錯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釋字211  憲法第七條所定之平等權,係為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並不限制法律授權主管機關,斟酌具體案件事實上之差異及立法之目的,而為合理之不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