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ie Hsieh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回4F,區域立委視小選區或大選區,小選區選出一人,大選區選出二人,但如果有"婦女保障民額",那小選區男性候選人豈不是就不用選直接送給女性就好了?所以除了不分區僑居國外國民以外,區域和原民都沒有婦女保障民額喔~
【用戶】Cathy Peng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