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在公共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之行為,其併處之罰鍰為新臺幣幾元?
(A) 3 萬元以上 6 萬元以下
(B) 1 萬元以上 3 萬元以下
(C)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D) 不得併處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57143
統計:A(4),B(4),C(5),D(1),E(0)
用户評論
【Albert】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81 條第1項第2款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五日:一、媒合性交易。但媒合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