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下列何者屬於憲法基本國策之規定?
(A)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B)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
(C)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D)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43735
統計:A(224),B(73),C(556),D(184),E(0)

用户評論

飛雲覆月】評論

最佳解!劉彥欣 大三上 (2012/05/13 09:17):讚8人讚!第 一三 章 基本國策第 一 節 國防第 137 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第 138 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第 139 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第 140 條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Ching-Hui Hua】評論

A、B 皆在 第二章人民之權利義務 ;A為憲法第20條、B為憲法第9條。D在第四章 總統,為憲法第36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