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司法院釋字第696號解釋認定夫妻合併報繳所得稅規定違反平等原則,請問係針對何類所得作成解釋?
(A)薪資所得
(B)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C)非薪資所得
(D)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888
統計:A(1163),B(48),C(1965),D(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給付行政有平等原則之適用、釋字第 577 號、夫妻財產制

用户評論

Yan】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696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101年1月20日解釋爭點...

龜龜】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696 號解釋日期:民國 101 年 01 月 20 日 解 釋 文: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合於第十七條規定得申報減除扶養親屬免稅額之受扶養親屬,有前條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該項規定於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修正,惟就夫妻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部分並無不同。)其中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

104社工師105社行上榜】評論

這件事當年蘋果日報也有報導喔!看過報導就知道起因於非薪資所得造成合併申報繳更多,如同「對婚姻的懲罰」。參考報導: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inance/20120121/33976350/

我是小安】評論

有關夫妻【非】薪資所得強制合併計算,較之單獨計算稅額,增加其稅負部分,違反憲s7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