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於民國 111 年 9 月 22 日修正施行後,外國經紀人公司申請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者,其最低營運資金為:
(A)不得低於新臺幣 5 百萬元
(B)不得低於新臺幣 1 千萬元
(C)新臺幣 2 千萬元
(D)新臺幣 3 千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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