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 Electronic Discovery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6141
統計:A(7543),B(254),C(62),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賴文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Zoey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卡洛斯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1/4,3/4,3/4,半年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