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 Electronic Discovery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6141
統計:A(7543),B(254),C(62),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賴文菁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Zoey Hsu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用戶】卡洛斯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1/4,3/4,3/4,半年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