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彥子老師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日治時期由台灣總督府頒佈之文化資產相關法令,最早可溯自1896(明治29)年1月18日,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曾對日軍發佈『有關本島既有社寺保護』諭告,要求日軍對於暫供軍營、軍醫院等佔用的廟宮寺院應盡保護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