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有關滅火器設置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供鍋爐房等大量使用火源之處所,樓地板面積每 50 平方公尺有一滅火效能值
(B)供保齡球館使用之場所,樓地板面積每 200 平方公尺有一滅火效能值
(C)供電信機器室使用之場所,樓地板面積每 300 平方公尺有一滅火效能值
(D)供學校教室使用之場所,樓地板面積每 200 平方公尺有一滅火效能值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5894
統計:A(27),B(26),C(5),D(93),E(0)

用户評論

【用戶】kuangfu0221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 31 條滅火器應依下列規定設置:一、視各類場所潛在火災性質設置,並依下列規定核算其最低滅火效能值:(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使用之場所,各層樓地板面積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二)供第十二條第二款至第四款使用之場所,各層樓地板面積每二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三)鍋爐房、廚房等大量使用火源之處所,以樓地板面積每二十五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二、電影片映演場所放映室及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另設一滅火器。三、設有滅火器之樓層,自樓面居室任一點至滅火器之步行距離在二十公尺以下。四、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並設有長邊二十四公分以上,短邊八公分以上,以紅底白字標明滅火器字樣之標識。五、懸掛於牆上或放置滅火器箱中之滅火器,其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十八公斤以上者在一公尺以下,未滿十八公斤者在一點五公尺以下。六、大眾運輸工具每輛(節)配置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