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86條 (法庭之公開)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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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下列何種案件,審判長得決定不公開審判?(A)妨害國家安全 (B)詐欺案件 (C)妨害名譽案件 (D)重傷害案件修改成為下列何種案件,審判長得決定不公開審判?(A)妨害國家安全(B)詐欺案件(C)妨害名譽案件(D)重傷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