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檢察總長因故出缺或無法視事時,總統應於幾個月內重新提出人選?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4167
統計:A(6),B(1),C(82),D(0),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66條 (檢察官之職等)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特任;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其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高等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三職等;檢察官,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繼續服務二年以上者,得晉敘至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地方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檢察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試署檢察官,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候補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