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甲向乙借一百萬元,甲乙間消費借貸利息,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間如未約定利率亦無其他法律規定,則以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計算利息
(B)甲乙間如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過一年後甲得隨時清償原本
(C)甲乙間如有約定利率,其利率不得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否則該約定無效
(D)原則上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7112
統計:A(15),B(96),C(180),D(38),E(0)

用户評論

【用戶】白皮果【2015】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203條(法定利率)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 第204條(債務人之提前還本權)約定利率逾週年12%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205條(最高利率之限制)約定利率,超過週年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用戶】白皮果【2015】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203條(法定利率)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 第204條(債務人之提前還本權)約定利率逾週年12%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   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第205條(最高利率之限制)約定利率,超過週年20%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