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工程標的中某項之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加達百分之十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三其他百分之五,由廠商自行負擔
(B)應完全由廠商自行負擔
(C)應以契約變更增加該項契約價金百分之十八
(D)由機關與廠商各負擔一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貓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相似題目

【用戶】范詩鈺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採購契約要項:三十二、 (契約價金之調整)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而其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調整之。但契約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一) 因契約變更致增減履約項目或數量時,就變更之部分加減賬結算。 (二) 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五以上者,其逾百分之五之部分,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五者,契約價金不予增減。 (三) 與前二款有關之稅捐、利潤或管理費等相關項目另列一式計價者,依結算金額與原契約金額之比率增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