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律師與乙法官係大學同學,甲因其委任人丙之刑事案件刻由乙審理中,甲乙之大學同學丁以電話邀約甲、乙及其他三位大學同學聚餐。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雖與乙無特殊恩怨關係,基於利益衝突,原則上應拒絕丙之委任
(B)乙雖與甲無特殊恩怨關係,就該案件已具迴避事由
(C)乙接受丁邀約,到場後,發現甲刻意談及系爭個案,亦毋須離席
(D)甲允諾丁之邀宴,即使知道乙亦接受邀約,甲之允諾赴宴並未違反律師倫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8344
統計:A(31),B(60),C(11),D(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訟代理人、關懷倫理學

用户評論

【用戶】WeiTing Wang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WHY?

【用戶】Yw S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沒有違反律師倫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