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依土地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雖依規定設立界標,但仍認為地籍圖重測結果有錯誤時,其得於公告期間內做何處理?
(A)聲請地籍圖重測
(B)聲請複丈
(C)聲請國賠
(D)聲請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7725
統計:A(19),B(164),C(2),D(4),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 第 46-3 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之結果,應予公告,其期間為三十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前項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前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經複丈者,不得再聲請複丈。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地政機關應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