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邦聰】評論
看最後2個字~~法律.條例.通則.這3種皆是
【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評論
樓上5f,因為題目要的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的法律,辦法只是命令,而且也沒有經過題目那樣的立法程序……
【bingbongx】評論
謝謝6F
【andyandy0507】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第 3 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除了C以外其他都是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