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de Chang】評論
富連琪和芮文(French&Raven)將權力分類為:(1)法職權:依法規或職位而取得權力,如:學校校長。(2)獎賞權:能夠給予部屬獎賞鼓勵的權力,包含物質或社會性報酬。(3)強制權:可以強迫或處罰而取得的權力,例如:禁閉、停職等。(4)專家權:個人具有特殊才能或專業知識而取得的權力。在目前知識經濟時代,領導者宜多使用專家權。(5)參照權:由於個人的人格魅力或氣質,使追隨者產生認同,例如:德瑞莎修女或史懷哲。(6)其他:關係權(因擁有某種人際關係而取得的權力)、情感權(因受人喜歡而取得的權力)(參照權偏尊敬與認同,兩者有別)、影響權(因自己知能的進步而能推動某種風氣形成的權力)摘自陳嘉陽上冊教育行政篇
【Jacky Yen】評論
專家權不行嗎?
【Yi-Gei Huang】評論
題目問的是教育 行政!!!!
【Rachel Fu】評論
「行政」人員->法職權